研究拟订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政策、法规、制度;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;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投资政策、规定和专项规划情况;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、建设规模、工程进度、工程质量、概算控制、项目法人制、招投标制、合同制、监理制等的执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组织对国家、省、市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,监督被稽察单位整改落实;负责重大项目后评估工作。